社 團 章 程
第一章 宗旨
一) 本會定名為【智研國際文化協會】; 英文名稱為"Global Heritage Cultural Association"
二) 本會成立的宗旨是為了推動社會對藝術文化發展,激勵人材加入組織,策劃不同學術及展覽等交流活動,吸引中外人仕對中國藝術品收藏興趣,加深大眾認知華夏數千年的文化歷史故事,促進民間藏品承傳有序的理念。
三) 本會主要事務是舉辦不同藝術創意與文化有關的主題活動,發展社區活動項目,策劃不同的類別文化旅遊活動,以求達到上述的宗旨。
四) 本會會址設於香港新界西貢康村路9號逸海瓏匯3座1樓E室。
第二章 會員
一) 凡有志於推廣及教育中國文化及藝術或展覽; 不分性別,成年人,願意遵守本會規章者,填寫入會申請表格,經幹事會通過方為本會會員,暫沒有入會費,日後經費將大會決議再定。
二) 會員之權利如下:
(甲) 享有選舉、被選、創制、複決及罷免之權利。
(乙) 可聯署要求召開特别會員大會(需要最少50%之會員聯署)。
(丙) 可參與本會舉辦之一切活動。
(丁) 可享有本會一切福利設施參。
三) 會員之義務如下:
(甲) 必須遵守本會規章及一切決議議案。
(乙)樂意接受本會活動義工職位。
(丙) 必須出席會員大會。
(丁)依時出席活動義工會議。
(戊) 必須支持本會舉辦的推廣、教育等相關中國文化及藝術展覽活動。
第三章 會員大會
一)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組織。
二)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
三) 會員大會由幹事會主席召開。
四) 會員大會職權:
1) 通過或修改會章。
2) 選舉新幹事會。
3) 接納由幹事會呈遞之全年工作報告。
4) 通過來屆會務方針。
五) 法定人數:
會員大會以全體會員之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為開會之法定人數。
六) 大會主持:
每次會員大會需要由最少三位幹事會成員組成主持,包括:
主席一人
副主席一人
秘書長或副秘書長一人
第四章 組織及權利
一) 組織:
(甲)協會屬下展覽團隊設組長及副組長各一人,負責管理及組織項目。
(乙)組長由幹事會從會員中物色及委任。
二) 各幹事之職權如下:
(甲)主席:為本會最高負責人,負責本會一切行政事宜及領導策劃協會每年活動事務。
(乙)副主席(2人):負責協助主席策劃、組織、制定協會推廣活動工作。
(丙)秘書長:負責發放及備份協會每次舉辦活動和幹事會議相關文件。
(丁)副秘書長:負責協助秘書長日常連络等文書事務包括整理協會的收支紀錄及與協會會员保持通訊連络工作。
第五章解散資金安排:
如日後解散協會剩餘經費將會捐贈其他慈善團體。 經費來自活動贊助商及機構企業
或及或申請政府項目支援基金。